【管理视界】忘掉金钱、忘掉奖励、忘掉考核,你唯一要做的就是让员工对工作有兴趣
多少人会处于企业股权激励范畴
高管薪酬是我的研究领域,有一个想法希望与大家交流。
我们现在所讲的股权激励,到底能覆盖到多少人?如果它具有普遍性,那么它的意义就很重大。目前,中国大概有九亿的打工人口,其中有四千万的公务员,包括事业单位的编制;此外,还有七千万的国有企业员工。第三类是“BAT+”类型的企业,包括创投公司、科技型企业等。粗略地估计,这部分人大概在一千万人左右;还有两亿多人,在很小的公司里面做事情,比如超市的导购等等,这部分人大约两三亿人。最后一部分是劳动者,他们的数量大概在两三亿左右,基本上围绕农业来生活。这是九亿人的结构。
在这五个部分人里,哪些人是最有可能得到股权激励的呢?我想,他们一定不是政府官员,所以首先要把这四千万人排除掉。尽管目前国家也在鼓励事业单位的人去创业,但是应该不具有普遍性。
国家也鼓励国有企业员工持股,这里面会有多少人呢?我还不确定,但是,他们应该是一个很重要的、潜在的持股群体。
接下来是“BAT+”一类的一千万人,这是持股比例最高的群体。比如在腾讯、在百度、在阿里,只要你有技术,持股都是水到渠成的事情。所以,持股比例最高的应该在这一类企业。
除此之外,在一般的中小企业任职的人和农业人口,他们持股的可能性非常小。
所以我大概算了一下,在中国这九亿人口里面,可能持股人数的最大量,大约会达到一千万左右。这意味着,每90个打工者中,应该有一个处于各类企业股权激励的范畴。
将员工持股称之为合伙人制意义何在?
接下来,我们算一算的财富结构。一般来说,我们的财富结构大概分为这几个部分:
第一,根据市场价格得到的工资率。比如我们人大的教授,他在这个职位上的年薪大概在十万元左右。事实上,在我所提到的九亿人口里,大概都能达到这样的收入水平。
第二,资产性收入。首先是房产的收入,按照人民大学老师的收入水平,并且把房产计算在内,人民大学大约有2/3的教师属于千万富翁,因这他在北京拥有房产。
第三,股票收入。这是中国人的第三种重要收入。
将上述三种重要收入总结起来,就是说,如果一个人,他一生的年均收入是15万元,总工作时长是30年,那么他一生的总货币收入是450万。同时,他有一处住房,价值900万,由夫妻共同所有。所以他个人的房产资产也是450万。假如这个人没有股权类的收入,那么他一生的总收入就是450万的货币收入,加上450万的房产,共900万。当然,这里并没有考虑到货币贬值的因素。
除此之外,如果有了股权收入,假设这个人群有1000万,按照最大的股权价值计算,其平均值在1000万左右,那么,员工持有资产财富的总量就是10万亿。占中国总资产300万亿的1/30三十分之一。
那么,问题来了。从宏观上看,如果将员工持股称之为做合伙人制,它的意义有多大?
还有第四部分的收入,就是子女,这是无价之宝。对于一个寻常意义上的成功人士来说,他的一生会有四种收入:工资、房产、股权、人力资本。
真正的激励是要让员工对他的工作感兴趣
另外,在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中,有一个保健因素,就是指基本工资。我拿到了工资收入,并不会高兴,反之则会生气;另一个是激励因素,对于员工来说,没有这部分收入并没有关系,但是有了,则会高兴。赫茨伯格先生在60年代中后期提出这个观点的时候,当时并没有多少人能够理解他,但是双因素理论却成为了他一生最重要的成就。2003年,他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又写了一篇关于工作兴趣对人的激励的文章,算是他的收官之作。当时,哈佛商业评论为这篇文章加上了副标题,大概是“忘掉金钱、忘掉奖励、忘掉考核,你唯一要做的就是让员工对工作有兴趣”,我深以为是。
人们对金钱的追求是有止境的,尽管大家对缺钱都很困扰。但是,有一些追求是无止境的,就是人们对某些事情的兴趣。所以赫茨伯格认为,真正的激励因素是要让员工对他的工作感兴趣。
价值的自我实现不是利己而是利他
大家都知道,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。但是,他还有两个重点的理论析,没有得到国内学者的重视:一个是整体与个体的关系。现在,很多学者提,要把组织放小,激活整个组织的活力,其实这是马斯洛先生三十年前就在研究的问题。他认为,整体和个体是一个硬币的两面,是不可分割的部分。
回到需求层次理论,大家都知道,要有基本的生存满足,还要有尊严,还要去自我实现。那么,什么是自我实现?当时,他在全世界寻找到五十个自我实现的代表人物,这些人不包括政商界精英,而是包含贝多芬、梵高等落魄艺术家在内的,他认为的达成了自我实现的人。最终,他得出的结论是,自我实现不是利己主义,而是利他的行为。一个人发展到了能为全人类带来好处的状态,他的追求就没有止境。所以我们说,有两种事情能够令人自主驱动,一个是工作兴趣,一个是利他的状态。
来源:文跃然